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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莞:产品被大量仿冒维权成本高企业主苦不堪言 |
发布时间:2014-12-07 17:59:15点击率: |
东莞以制造业闻名于世,很多早期从事加工制造的企业主们,如今大都已经走上了自主品牌、自有技术的道路,然而这条路其实走得并不轻松,今天我们节目的主人公叶先生对此就深有感触。 叶仲伦是上世纪80年代来莞办厂的港商,从事加工制造业多年,他深知企业走代工这条路并非是长久之计。 企业主叶仲伦:“一定要有自己的设计,自己的专业的设计出来产品,才能长寿。” 从1997年开始,叶仲伦就开始着手研发自己的品牌,当时让他感觉最成功的发明就是这种食品加工机。然而后来叶仲伦发现,曾经让他引以为傲的产品在市面上竟然可以很容易地被找到,不过,大部分都属仿冒品。 企业主叶仲伦:“我们非常苦恼,为什么呢,我觉得他们这样侵权就等于在我的口袋里拿钱,因为他们没经过付出,我们经过这么长时间去设计、制作,才找到这个创意。” 自己的蛋糕被窃取,叶仲伦心里自然不好受,为了维权,2003年,叶仲伦将哈尔滨的一家侵权企业告上了法庭,不过,尽管最终官司胜诉了,侵权方也支付了几万元的赔偿金,但叶仲伦却丝毫兴奋不起来。 企业主叶仲伦:“官司打赢了,但我们付出的代价比拿回来的钱还要多。” 莫律师:“比如说被告在浙江,我就要跑到那边去打,在上海要跑到上海,所以从维权成本特别高。” 另外,这费时费力费钱打赢官司之后,仿冒者也只是把侵权商品暂时下架,用不了多久就会换个牌子再次出现在市面上,由于异地诉讼成本高昂,叶仲伦也就无力再回击了。 企业主叶仲伦:“所以有人侵权你就只有举手投降,那段时间,因为你赢了都没用。” 所以这些年来,尽管叶仲伦明知有人在仿冒自己的产品,却都选择了忍气吞声,因为他知道这是一场永远打不“赢”的官司,直到今年,有很多经销商向他反映,说市面上这种绞肉机的仿制品越来越多,而且通过各大网店公开叫卖,严重损害到了他们正品的销售。 企业主叶仲伦:“打开网页里面有好多好多家。” 对于这些在网上销售仿制品的侵权商家和厂家,叶仲伦早有耳闻,但他不知道竟然发展到这么大规模,作为经营者的他深知,如果按这个速度去发展,用不了多久,自己的产品将会失去市场,企业也将陷入绝境,于是,叶仲伦决定反击。 莫律师:“他们当时让我们这边想办法打几家,让对方警醒就好了,就不想全面去打。” 企业主叶仲伦:“因为我们要打几百家侵权,我们花不起的,成本太高了。” 考虑到维权成本太高,叶仲伦决定有选择性地打击仿冒者,而作为代理律师的莫建坤在收集证据的同时也在考虑,如果把这一系列专利侵权案件在东莞就地审理,就可以极大地降低诉讼成本,但他的这个想法在当时却很难实现。 莫律师:“第一次拿给它(法院)是退回来了,他说这种法律侵权你应该去被告所在地去告。” 创新者费九牛二虎之力研发出的新产品,仿冒者却信手拈来扰乱市场,法律最终能否给专利维权一个有力的支撑,维权之路又将何去何从? 前面我们说到叶仲伦为了企业的生存不得不再次反击,莫律师也在积极寻求有利于企业维权的司法途径,但由于这类案件在东莞没有先例可循,所以仅在东莞立案受理的过程就相当艰难。 莫律师:“因为各个省份的标准不一样,这个确实理论上存在争议的,能不能受理确实有一个理论研究的过程。” 为了使案件能够在东莞法院立案,从而降低维权成本,莫律师查找了大量的相关资料,引用知识产权法、专利法和商标法中相关的条文进行佐证。在这份提交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权分析说明书里,他根据侵权结果发生地详细阐述了这起案件在东莞审理的理由,同时根据网购侵权方的产品所获得的证据,表明东莞是这起案件中的“合同履行地”。 莫律师:“我们作了大量的分析,可以受理的分析,也找了相关其它省份的一些案例作为支持。” 在莫律师努力争取和不懈求证下,今年4月1日,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此案,不过,被告侵权方马上对案件的管辖权提出了异议,2014年6月,法院作出驳回被告管辖权异议的裁定,被告又上诉到广东高院,最终仍然维持原裁定。 莫律师:“这肯定对(东莞)的企业是一件大好事,从成本上降到很低了,企业在专利维权、商标维权方面,特别是在网上仿冒的,就大量可以打击对方了。” 今年10月,叶仲伦在东莞打响了自己企业网络维权反击的第一枪,浙江衢州的一家企业作为侵权方被提起诉讼,由于证据确凿,最终法院裁定被告侵权事实成立,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七万多元。由于这类案件能在原告所在地法院受理,大大降低了专利持有人的维权成本,无形中增加了侵权成本,加上绝地反击初战告捷,不少被起诉的侵权商家和企业纷纷提出庭外调解,这让叶仲伦感到由衷的宽慰。 莫律师:“仿冒者自己也知道这是仿冒产品,他也感到他们跑来这边成本也很高,就直接打电话给我们问,能不能调解。” 企业主叶仲伦:“这么多人抄袭,那现在我们有方法可以在维权上令到他们投降,所以这个是令我们感到很有满足感。” 莫律师:“就促进企业更重视自己的专利,去研发自己的产品,去推广自己的商标,这对企业的发展肯定是有正面的影响。” 在第一轮的维权反击中,叶仲伦共起诉了十八家侵权商家和企业,由于能在原告所在地审理,降低了维权成本,他可以毫无顾忌地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专利成果。所以叶仲伦决定继续加大打击仿冒者的力度,再起诉五十家侵权企业,将这场维权之战进行到底。而这起侵权案例对于自有品牌、自主技术的东莞企业来说,恐怕更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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