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莞市弘科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
联系我们
  • 东莞市弘科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
  • 东莞市弘科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
  • 1
  • 2
联系我们
东莞市弘科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
联系人:李经理
Q Q:2772316656
手机:13712323231
电话:0769-89796312
传真:0769-22012925
邮箱:dghongke@qq.com
地址: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红荔路7号419室
版权登记当前位置:首页 -> 版权登记

商标注册能否侵犯著作权

发布时间:2014-12-07 00:27:05点击率:
      问:王女士设计了一个图形标志,然后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了版权登记。某公司向国家商标局提交申请了王女士设计的标志图形作为商标,并在各公共场所、网上商城等大量使用该商标,这种情况下,公司是属于侵权行为吗?  
      答:我国《著作权法》第十条、第四十七条和《著作权法实施条例》第六条规定,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两部分内容,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,即作品一经完成,作者即享有著作权,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署名权、修改权、保护作品完整权等权利,并依法享有获得报酬的权利。  
      该公司属于擅自复制、销售王女士合法著作权的行为,违反了我国著作权法和商标法,是侵权行为。  
      同样,《商标法》第三十一条规定,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。著作权属于该规定所述的在先权利的一种。
上一个:文字作品版权登记怎么申请
下一个:哪些作品受法律保护
返回 ] [ 打印 ] [ 关闭 ]

东莞市弘科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 版权所有©Copyright 2014 粤ICP备2023095890号
*本网站中所涉及的图片、文字等资料均属于东莞市弘科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所有,未经许可不得转载*

在线客服